2016年10月19日 星期三

105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實施計畫

為激發兒童藝術潛能,提昇藝術水準;推展美術創作教學,促進創作風氣;加深加廣學生學習,擴展學習效果。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一年一度的「兒童美術創作展」。

每位學生送交三件作品即通過初審,可在小小美術家護照核蓋認證章一次,每生每年至多可送六件作品,蓋認證章二次。

●每人繳交三件作品需填寫一張報名表,
   這次參賽最多可送6件作品寫2張報名表!
   校內收件截止日期11/11(五)

作品須知
一、 學生個人創作,主題及材料不拘(含水彩、版畫、水墨畫、設計、電腦繪
 ……等)以平面創作為主,立體作品請以作品前、後、左、右四個方向
 拍攝之照片送件。
二、 規格為八開或四開,八開作品及小於四開的作品請貼於四開底紙上,水墨
 作品務須襯底,尺寸未符標準者,不予以審理。
三、 每件作品均需填寫報名表(附件二)及貼上標籤(附件三)。
四、 報名表須知:作者請在「小小美術家的話」欄框中,寫明作者創作每件作
 品的想法。
五、 報名表填寫不完整者,不予評審。

→請自行下載,填寫報名表及作品標籤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0B4Knv9-fQV00bGNIQUpBUVJibWc/view?usp=sharing